长沙银行应企业申请向国外出口企业出具的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企业履行付款责任的业务。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开证申请书;
3.进口合同;
4.代理合同(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凭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外贸进口批文(如进口配额许可类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等)、外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如购汇申请书、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等)向我行提出业务申请;
3.我行审核相关材料后开出信用证。
长沙银行根据进口商申请,指示境内或境外银行代企业在信用证、进口代收、T/T付款等结算方式下支付进口款项所提供的短期融资业务。
1.降低融资成本;
2.减少资金占压。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进口合同/发票;
3.进口报关单(如需);
4.内销合同(如有);
5.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凭进口项下相关单据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3.我行联系境内或境外银行代付货款。
在T/T国际结算方式下,长沙银行凭汇出汇款项下的货物贸易(含货到付款和预付货款)或服务贸易商业单据为进口商融资,用于对外支付进口款项的业务。
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资金支付进口货款。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进口合同/发票、提单(如有);
3.进口报关单及报关单查询件(货到付款项下);
4.进口付汇备案登记表(如需);
5.进口商品的内销/代理合同(如有);
6.进口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如需)。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提交商业单据等资料,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3.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长沙银行作为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根据企业申请,为其提供资金融通,用于支付进口信用证项下款项的业务。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2.把握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3.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4.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信用证项下的主要单据(包括发票、提单等);
3.对外承兑/付款通知书;
4.内销合同(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凭相关资料向我行提出业务申请;
3.我行审核通过后放款并对外付汇。
在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托收项下,长沙银行凭托收面函及相关商业单据为进口商提供融资,用于对外支付进口款项的业务。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资金支付进口货款;
2.提前取得物权单据,把握市场先机,加速国内销售资金回笼。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背景单据(发票、提单、来单面函等);
3.进口合同;
4.进口付汇备案登记表(如需)、进口批文(如需);
5.内销合同(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依据出口银行寄给我行的托收单据提出押汇申请;
3.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在货物早于提单到达的情况下,长沙银行根据进口企业的申请向船公司出具书面担保,承诺日后补交提单换回有关担保书的业务。
1.在提单未到时提前提货;
2.减少仓储和滞港费;
3.避免货物品质和行情变化带来的可能风险。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信用证项下的主要单据;
3.船公司到货通知;
4.信托收据(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我行根据企业要求开立保函给船公司;
3.企业持我行开具的保函提取货物;
4.提单到我行后,我行释放提单并要求企业置换回我行开具的保函。
在汇款和出口托收的结算方式下,长沙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出口订单发放贷款,用于其组织出口货源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1.解决备货资金短缺问题;
2.扩大贸易机会。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出口合同;
3.境内采购合同。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凭出口订单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3.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长沙银行根据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短期融资业务。
1.解决备货资金短缺问题;
2.扩大贸易机会。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信用证原件;
3.境内采购合同(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向我行提交信用证原件并提出融资申请;
3.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在T/T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将其对进口企业的货物销售、服务或境外工程项下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长沙银行,长沙银行应出口企业申请向其提供资金融通,通过应收账款回款或应收账款反转让等方式收回融通资金的业务。
1.提前回笼货款;
2.规避汇率风险。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出口合同;
3.出口项下业务单据;
4.境内采购合同(如有);
5.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通知书及缴费单(如有);
6.境外工程的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背景材料(境外工程项下);
7.以出口商为被保险人的全套保险合同正本(境外工程项下)。
2.如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需与信保公司、我行签订三方赔款转让协议或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3.企业凭出口项下单据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4.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发货后,长沙银行凭企业提交的单据,向其提供的有追索权的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当进口商所选择的开证行资信不足时可增加出口信用保险。
提前收汇,规避汇率风险。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信用证正本;
3.信用证项下单据;
4.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通知书及缴费单(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如信用证未获承兑);
2.企业安排发货并准备好信用证正本及要求的单据;
3.如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需与信保公司、我行签订三方赔款转让协议;
4.企业递交业务办理资料并提出融资申请;
5.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长沙银行根据出口托收项下的全套单据,向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业务。当进口商付款能力存疑时,可增加出口信用保险。
1.加快资金周转;
2.改善现金流量;
3.防范汇率风险。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托收项下全套单据;
3.托收面函;
4.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通知书及缴费单(如有)。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如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需与信保公司、我行签订三方赔款转让协议;
3.企业向我行提交托收项下全套单据并提出融资申请;
4.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长沙银行受让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在受让的应收账款保持稳定余额的前提下,向出口企业提供短期融资的业务。
1.盘活分散的应收账款;
2.规避汇率风险。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出口合同、发票及提单;
3.出口货物报关单。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提交背景资料,将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
3.我行在企业已核定的应收账款池可用额度内,为其发放融资款项。
出口企业在长沙银行开立唯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应退未退税款,长沙银行向其提供短期融资的业务。
使企业提前获取退税款,满足企业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加速资金周转。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3.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贸易项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商业发票;
5.海关报关单。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在我行开立唯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
3.企业与我行签署《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
4.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长沙银行对湖南省商务厅公布的白名单内企业提供出口便利优惠融资业务,包括“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担保融资”、“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和“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资产抵押信保保单融资”。
优惠的融资利率及担保费率。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出口项下合同等基础资料。
1. 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 企业向我行及相关合作机构(担保公司或出口信保公司)提出业务申请;
3. 合作机构审批;
4.我行审核资料后为企业办理融资。
应公司客户的申请,我行凭其提交的出口收汇款项作为外币保证金或单位外币协议存款质押,为其办理人民币出口融资,同时要求客户在我行办理一笔远期结汇交易,并约定到期由我行释放质押的外币保证金或单位外币协议存款办理远期结汇交割后归还人民币出口融资款项。该项业务由外币保证金或单位外币协议存款质押的人民币融资业务、远期结汇业务两部分组成。
1.无风险套利;
2.节约企业成本。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贸易合同及发票、提单;
3.出口报关单;
1.提交《长沙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书》;
2.存入保证金或存单;
3.企业提交业务申请;
4.我行发放融资;
5.交割日当天释放保证金或存单,归还融资本息。
国际非融资性保函是指本行作为担保人,为企业在国际贸易或国际工程承包等经营活动中的非融资行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等。
依据商务合同开除,但具有独立法律效益,同时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有利于合同双方的业务开展。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提交合同相关的基础材料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我行审核资料后开出保函。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提交合同相关的基础材料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我行审核资料后开出保函。
企业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可凭借长沙银行出具的海关税款保函,在相应担保额度内先予办理货物放行,一定时期后再缴纳税款的业务。
担保放行,缩短通关时间。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保函格式文本;
3.进出口项下合同等基础资料。
1.企业在我行取得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2.企业提交合同相关的基础材料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我行审核资料后开出保函。
在对外付汇业务项下,长沙银行凭企业提交的人民币保证金或存单作为质押,为企业办理进口项下外币融资并对外支付,同时办理一笔远期售汇交易,融资到期日以保证金或存单归还融资本息的业务。
1.无风险套利;
2.节约企业成本。
1.对公授信所需的企业基础资料;
2.进口合同及发票、提单;
3.进口报关单;
4.进口付汇备案登记表(如需);
5.内销合同(如有)。
1.提交《长沙银行代客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书》;
2.存入保证金或存单;
3.企业提交业务申请;
4.我行发放融资后对外支付款项;
5.交割日当天释放保证金或存单,归还融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