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银行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现将我行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存量房贷”)利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的贷款,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由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下简称“固转浮”)。
申请“固转浮”业务的客户,需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办理“固转浮”业务时,客户需与我行签订相关协议,将贷款利率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其中LPR值按照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客户成功办理“固转浮”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调整方式
(一)我行批量调整
1.对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浮动利率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统一进行批量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2.对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须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主动向我行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 我行将进行批量调整。
(二)客户主动申请
对于以下情形,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于2024年10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1.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且未在上述“我行批量调整”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固转浮”业务申请的,客户可在2024年10月25日(含)后向我行主动申请,先申请转成浮动利率后再进行利率调整。
2.其他未调整但符合利率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
四、温馨提示
(一)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但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我行将于10月25日起,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导致短信送达失败的情况,您可通过长沙银行手机银行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
(四)2024年10月25日(含)后,客户可继续申请办理“固转浮”。符合调整条件的,按照规则调整,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五)我行整理了2024年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客户可以通过“长沙银行”微信公众号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或0731-96511。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