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信用卡业务息费标准名录
20240424版本
备注说明:
1、透支利息收取方式及举例说明:
1)收取方式:
透支利息=透支金额*透支天数*透支日利率。
2)举例说明:
某标准信用卡持卡人(除随用金卡外)的账单日为每月18日,在4月2日刷卡消费2000元人民币入账,4月18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本期应还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最低还款额”为200元(人民币)。若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5月13日只偿还200元,则5月18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截至当日需支付的利息,即2000元本金41天的利息和还款后剩余的1800元本金6天的利息:2000元×0.05%×41天(4月2日-5月12日)+1800元×0.05%×6天(5月13日-5月18日)=41元+5.4元=46.4元。随用金卡无免息待遇,按照透支利息的收费标准计收利息。
2、分期利息调整说明及收取方式:
自2022年12月15日起,我行分期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调整为“分期利率”、“提前还款手续费”调整为“提前还款违约金”。历史已入账的交易描述不变;我行将逐步调整到位,在此调整期间内,新旧息费名称代表内容相同。同时,分期利息计收规则不变,具体收取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